(一)离婚时,若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若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费用,可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