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符合相应情形且数额达十万属数额较大,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挪用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会从重处罚。
(二)在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结合挪用资金退还情况、是否造成单位损失等情节综合考量。若及时退还资金且未造成单位损失,可能从轻处罚;若未退还资金且造成严重损失,可能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