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反悔离婚协议不必然赔偿。离婚登记前反悔,协议未生效无赔偿;登记后生效,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需继续履行,构成违约要担责,赔偿依约定或实际损失定;若存在欺诈、胁迫,受损害方有权撤销协议,赔偿结合具体损害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未生效,一方反悔自然不存在赔偿问题。而离婚登记完成后,离婚协议生效,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若反悔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数额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则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其中间接损失需具有可预见性。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赔偿要结合具体损害情况来确定。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方面遇到复杂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