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遗弃老人行为要结合主客观多方面。客观上要确定遗弃者对老人有扶养义务,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存在拒绝扶养的行为,像赶出家门、不提供费用、不照顾患病老人等;且行为达到情节恶劣,如老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患病无法医治。主观上遗弃者是故意拒绝履行扶养义务。
(二)发现遗弃老人情况,要收集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证据。
(三)情节较轻的,由有关部门调解、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刑法规定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