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需明确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二)双方能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
(三)对于常见的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等,一般均等分割,同时考虑财产来源和双方贡献。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在分割时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
(五)一方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则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