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由警方追查逃逸者并认定事故责任,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与逃逸方协商赔偿,明确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三)协商不成,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肇事车辆有保险,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四)法院判决后,若逃逸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获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