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签上自己名字并写好日期。
(二)代书遗嘱:找两个以上见证人,让其中一人代写,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写好日期。
(三)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写日期。
(四)录音录像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里说出姓名或展示肖像,同时说明日期。
(五)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使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消除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
(六)公证遗嘱:到公证机构办理。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能当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