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已结婚并与男方共同生活,离婚时可拒绝男方平分彩礼的要求,因为这种情况下彩礼原则上无需返还。
(二)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时,女方要做好应对准备。可以与男方协商,若协商不成等男方起诉后,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结婚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生育子女情况等,向法院证明自己不应返还或应降低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