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原告,在起诉后等待法院按流程通知被告,若被告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提醒法院通知其家属。
(二)若作为被告,要留意法院通知,若适用简易程序,可能通过多种简便方式接收通知。
(三)若被告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应及时关注法院动态,积极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