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追尾后确定无损害且情况简单,可与对方协商一致后离开,保留好协商凭证。
(二)若不确定有无损害,应及时停车,进行现场拍照,多角度拍摄事故全貌、车辆损伤部位等;记录对方信息,如车牌号、联系方式等。
(三)必要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