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时要求退还彩礼,需先判断是否符合特定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需以离婚为条件。
(二)收集能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如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共同生活相关的记录等。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