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没钱还,债权人应先确认被告是否真的无履行能力,避免误判。
(二)若发现被告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伪造毁灭重要证据、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形,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对被告进行拘留。
(三)当被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尊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待被告有财产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