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若想在抚养权归女方后重新要回,可先尝试与女方友好协商,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完成变更。
(二)若协商无果,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在此过程中,男方要准备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状况,像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女方有不良嗜好或行为严重干扰子女成长等。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子女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