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婚姻存续期间,建议夫妻双方明确各自收入情况,了解资金来源,特别是还贷资金是否来自夫妻共同收入,以此保障在涉及财产分割时自己的权益。
(二)若想将婚后还贷部分确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保留好用于还贷资金来源的证明。
(三)离婚分割涉及婚后还贷的房产等财产时,若认定是共同还贷,另一方要及时主张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