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故意伤害致死犯,若想获得减刑机会,在服刑期间要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认真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等学习活动,争取良好表现。
(二)若罪犯不属于累犯且非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2-3年后获得首次减刑机会减为有期徒刑后,后续可继续通过良好表现争取再次减刑,但要注意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时间。
(三)若是累犯或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要做好长期服刑准备,在服刑过程中同样要积极表现,虽然法院可能决定限制减刑,但良好表现也有助于改善服刑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