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联系对方,要求对方提供保险公司名称和报案号,明确告知对方有配合处理事故理赔的责任。
(二)若对方不配合,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让交警协助获取对方保险信息。
(三)获取信息后,直接和对方保险公司沟通,说明事故详情,要求其介入理赔。
(四)若保险公司拖延或拒绝理赔,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