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为共同债务时,债务人要按判决要求及时履行义务。
(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能向任一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债务人应积极协商分担比例,但内部约定只在债务人之间有效。
(三)若一方承担债务超出应承担份额,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四)债务人若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处置债务人财产。债务人有能力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