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刚结婚半年离婚时要回彩礼,先确定是否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且要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返还请求。
(二)若共同生活时间短,可收集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彩礼使用情况等证据,以便法院酌定部分返还彩礼。
(三)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大概率无法要回彩礼,但仍可提供双方共同生活状况、彩礼支付及使用等详细情况供法院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