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挪用资金28万,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情形,家属应及时督促其主动退还挪用资金,争取在提起公诉前完成退还,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免除处罚。
(二)鼓励员工主动向公司或司法机关坦白,争取认定自首情节,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若有立功表现,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