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完成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要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及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避免拖延。
(二)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双方都要慎重考虑,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若确定离婚则要避免随意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要错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