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按公平原则分。收集房产、车辆产权证明和银行账户信息等证据。若对方有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请求法院让其少分或不分。
(二)子女抚养:争取抚养权要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如稳定收入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要求合理探视权。
(三)债务处理: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避免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
(四)诉讼途径: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