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十万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收集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相关证据材料,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被害人遭受抢夺,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入户抢夺、导致他人重伤等严重情节,可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促使法院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