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不能作为寻衅滋事罪主体,若法人相关人员以法人名义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所以企业等法人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法律红线,避免以法人名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于可能涉及寻衅滋事行为的自然人,要清楚该罪量刑情况。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能并处罚金。因此自然人应克制自身行为,不实施寻衅滋事行为。
(三)法院量刑会综合多方面情节。实施行为的自然人要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司法程序中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