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一般不会自动撤销,若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情形,应当撤销案件。
(二)长时间不结案可能是案件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犯罪嫌疑人在逃等原因,侦查机关会持续侦查,未出现法定撤案情形,案件继续办理。
(三)当事人认为超期办案,可向办案机关了解进度,也可向其上级机关、检察院申诉,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