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定继承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通常均等分配遗产。
(二)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需给予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少分或不分。
(五)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遗产。
(六)若存在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不按法定继承规则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