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醉驾交通肇事案件,公安机关正常应在拘留被拘留人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若情况特殊,提请审查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
(二)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
(三)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需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整体从立案到批准逮捕,短的可能在拘留后十日左右,长的则可能达三十七日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