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和个人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准确记录,避免因财务混乱导致偷税漏税风险。
(二)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三)若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应积极配合,按照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避免被追究更严重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