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正常情况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夫妻股东通常无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用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要避免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不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事务。
(二)若出现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如财产混同、挪用资金等,夫妻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规范自身行为,合法经营。
(三)若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可能需承担无限责任,要提前了解相关责任规定,做好风险防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