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汽车和摩托碰撞事故,应等待交警部门依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事故责任划分。
(二)若汽车全责,汽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按规定赔偿摩托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由汽车车主承担。
(三)若摩托方全责,摩托车主赔偿汽车方损失。
(四)若双方都有责任,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双方交强险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超出部分按比例由商业险或个人承担。
(五)若双方都无责,可根据具体情形,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给予一定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