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要按照遗嘱或协议分配财产,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获得财产。立遗嘱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他们平等享有继承权,一般均等分配遗产。要及时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给适当遗产。相关人员要保存好能证明扶养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