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重新鉴定:在法院诉讼时,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并指出原鉴定如存在鉴定机构或人员无资格、程序严重违法、意见依据不足等问题。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会准许。
(二)自行委托鉴定:委托其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不过自行鉴定结果可能遭对方质疑,进入诉讼后由法院判断其证明力。
(三)要求鉴定人出庭:要求鉴定人就鉴定依据、过程等接受询问,助力当事人与法庭了解鉴定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