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要严格审查主体身份,查看其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仔细甄别行为性质,看是否符合三种情形中的一种,非法活动要明确其违法性质,营利活动要确认数额是否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要核实数额及时间。
(三)判断主观故意,收集证据证明其明知是公款而有意违反规定挪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