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撤销债务人行为时,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权主要针对债务人不当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债务人是该行为实施主体,其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因此仅撤销其行为,被告为债务人。
(二)除撤销债务人行为,还涉及受益人或受让人返还财产等问题时,将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受益人或受让人因债务人不当行为获利,在诉讼中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需承担返还财产等责任,列为共同被告可全面解决纠纷,保障债权人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