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后妈未与孩子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起诉亲妈拿孩子抚养费,因为孩子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在亲生父母之间,后妈与亲妈无此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二)若后妈与孩子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且孩子亲妈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孩子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怠于维权时,后妈可取得孩子父亲授权或经法院指定为监护人,以孩子名义起诉亲妈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