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可向交警说明情况,并提供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能证明自己不应负全责的证据,等待交警重新调查划分责任。
(二)已签订认定书,要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
(三)事故赔偿已解决,反悔方需有新证据证明原责任认定有误,可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划分责任和确定赔偿金额,不过若无充分证据,法院通常维持原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