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敲诈勒索八万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争取从轻情节。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获得立功表现;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进行坦白。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敲诈勒索所得的八万元归还给被害人,并诚恳道歉,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些行为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从轻处罚。
(三)若存在累犯等从重情节,犯罪嫌疑人应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