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要做好时间规划,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经历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双方都要慎重考虑。同时保管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以防一方反悔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不想经历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