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确定抚养费数额,可按以下操作: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确定,若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不过不超过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三)遇特殊情况,比如孩子患重大疾病需高额治疗费用,可适当调整比例。
(四)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也能一次性给付。
(五)若支付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