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时效起算点。若被打当天就知晓侵权人,从被打当日起算三年;若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确诊且能证明由侵害引起,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注意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三)关注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在三年时效内,提起诉讼、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