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小孩抚养费金额,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收入50%。
(二)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遇到子女患病、上学等特殊情况,实际需要超原定数额,可适当提高抚养费。
(四)要考虑支付方实际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五)双方就抚养费数额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合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