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应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他们可优先继承遗产;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三)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要求分给适当遗产,需提供相关扶养事实的证据。
(四)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