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无特殊情况,尽量由母亲抚养。母亲要做好生活照料和情感陪伴,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应就抚养问题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认真倾听孩子意愿,尊重其选择。
(四)双方可考虑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以保障孩子同时享有父母的关爱。
(五)确定抚养权后,若出现法定情形,如一方患严重疾病或虐待孩子等,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