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在夫妻未办离婚时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另一方可以子女名义起诉主张抚养费。起诉前需收集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未支付费用、未照顾子女生活等证据。
(二)法院判决抚养费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主张;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通常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要求。若有特殊情况,可合理提出提高或降低比例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