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盗窃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机会立功,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司法机关反映。
(三)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犯罪嫌疑人应及时将所盗窃财物返还给受害人,若财物已无法返还,应主动进行经济赔偿,并争取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
(四)犯罪嫌疑人要认识到如果自己属于累犯,会面临从重处罚,应该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审判,积极改造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