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若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一人抚养一个达成平衡;若无法协商,向法院提供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
(二)孩子年满八周岁,与孩子多沟通交流,争取得到其真实支持。若自身符合已绝育、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长、无其他子女等条件,应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
(三)若发现对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