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起三年内积极主张权利,比如发催款函、短信等,以避免诉讼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若期间主张过权利,注意留存证据,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二)对于无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合理准备时间。若债务人拒绝还款,应在三年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