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若法院查询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自己也确实无法提供财产线索,可等待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之后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
(二)若出现特定法定情形,如被执行人是公民且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等,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要留意这些法定情形是否出现,以便知晓执行程序的走向。同时,申请执行人和法院都要认真调查财产状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终止执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