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准备申请材料:准备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阐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三)阐述申请理由:可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选择保证方式:可选择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五)提交申请与等待决定:将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