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经常居住地可能是合适的管辖地点,需看是否满足相应法律规定条件。
法律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若被告已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该地法院有管辖权。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因此,判断经常居住地是否为合适的管辖地点,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如果遇到离婚诉讼管辖相关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