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离婚且一方不同意,可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充分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相关证据,在第一次起诉时争取法院判离。
(二)第一次起诉若法院未判离,要在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及时再次起诉,增加判离可能性。
(三)随时关注案件进展和法院通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